各学院:
根据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安排,教务部将组织对其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组
由教务部牵头,组成由部分学院教师参加的学校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体部署,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抽查。
(二)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小组
各学院组成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各系主任、副主任和教学秘书等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整改等工作。
二、检查范围
所有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和过程材料。
三、检查内容
(一)过程材料规范性
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二)质量情况
1.教师指导质量
教师指导记录是否详细记载,其指导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评阅和答辩质量
教师评阅(含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是否符合要求,评语是否具体而有针对性;答辩评分是否客观、公正、合理;评语和结果是否一致等。
3.论文质量
论文格式是否规范、质量是否合格。
具体内容见《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内容》(附件1)。
四、检查形式及时间
(一)指导教师自查
2020年10月5日前,指导教师开展自查。
(二)学院检查与整改
1.2020年10月6日-9日,各学院开展集中检查。
2.2020年10月12日-16日,各学院整改。
(三)学校抽查
2020年10月19日-23日,学校抽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严格组织自查与整改,严把论文质量关。
(二)严格落实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指导教师应对本人所指导的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学院抽查应覆盖到每个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重点抽查首次指导、指导篇数较多、往年指导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四)学院抽查数量一般不少于本单位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30%,人数较少的学院可开展普查。
(五)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将《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件呈报教务部运行科。
联系人:牟岩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25办公室
附件:1.附件1: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内容.docx
2.附件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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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