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2021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教务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11日—30日。
二、检查内容
1.实习指导教师检查2021届毕业生的实习状态、实习日志(周志)撰写情况、实习收获以及实习单位变动情况等。
2.各学院辅导员是否主动联络实习学生,关心实习学生的日常生活、心理状态,提醒学生注意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疫情期间自我防护,并及时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
3.各学院是否主动联系集中实习单位,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各方面的情况反馈,了解实习单位对学生专业水平和素质培养的需求,了解学生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和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正(副)系主任、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等参加的检查小组,采取线上访谈、实地调查和“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询查等多种方式,开展2021届毕业生专业综合实习中期检查工作。
四、要求
1.各相关学院应如实、客观评价和反馈学生实习和教师指导、辅导员管理学生实习情况。
2.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反映,并尽快设法予以解决。
3.检查结束后学院汇总检查情况,拟定专业综合实习中期检查报告,于12月4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牟岩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楼1125办公室 QQ:24861890
教务部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