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深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运行情况,解决在线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学校领导拟从第二周(3月2日起)参与线上教学听课,了解实际运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分工
校领导按联系院(部)分工,随机加入院(部)在线教学课程听课,并了解相关情况,情况如下:
校领导 | 二级学院(部) | 督导室支持人员 |
刘生元 | 物流学院、思政课部、 公共课部(民族教育学院) | 李萱13971167763 |
熊蕊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王志华15872371898 |
桂裕清 | 管理学院 | 胡玉玺15907182613 |
李校长 | 文法学院 | 费波涛13476254185 |
张俊 | 艺术学院(科技设计学院) | 王志华15872371898 |
王程军 | 电商学院 | 彭延辉18986000948 |
亓小林 | 经外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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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 | 信工学院、软工学院 | 彭延辉18986000948 |
二、工作要求
1.再次核对,各院(部)要进一步核对在线教学课程情况,特别是按原课表第二周开放或中途变更在线教学的课程。各院(部)应于2月29日12点前向教务部反馈。联系人:刘超,手机:18986112332
2.补充完善,各院(部)要督促各系(教研室)对在线教学课程的依托平台(智慧树、超星学习通、腾讯课堂、钉钉等)、教学方式(直播、PPT+语音+在线答疑辅导、录屏+直播结合等)、QQ群、课程邀请码等信息予以明确,便于校领导加入课程,了解情况。
3.协助支持,教务部汇总和确认课程信息后,统一交由督导室的支持人员,由技术支持人员对接校领导,协助校领导做好平台(工具)登陆(安装)。并根据校领导听课计划,做好在线课程时间和安排(建议)。
4.听课反馈,校领导听课后意见或建议由督导室支持人员收集并汇总。意见或建议一并反馈给教务部工作人员,联系人:龚珊珊,电子邮箱35970823@qq.com,手机:13720281205。
三、改进措施
教务和监评部门要根据校领导对在线教学课程运行情况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发布情况通报,研究改进在线教学服务与管理具体措施,保证在线教学质量。
校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