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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第二批次)的通知

发布者:ysxy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与新华社湖北分社协商,定于2020年95日至7日进行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第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批次图像采集对象为2021届本科、专科、专升本预计毕业生。包括第一批次应采但未采集图像的学生。

二、图像信息采集目的

本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毕业(含学位)证书印制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

三、拍照要求

学生在拍摄照片时,应着装整洁大方、仪表端庄,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具体要求如下:

1衣着:拍摄时需穿浅色(有领)上衣,不穿蓝色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4人物状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四、采集地点、开放时间

采集地点:综合楼206教室

开放时间:95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采集工作采得的图像用于学生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和证书印制,对图像质量有严格要求,必须由指定的新华社图像采集部门进行采集。请各学院组织2021届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在采集点开放时间内参加照相。

2.因受疫情影响、外出实习或其他原因未能完成本次采相的学生,须参加第三批次集中采相,预计采相时间为2021年3月。其后,学校将不再组织集中采相。届时仍未完成采相的学生须自行往湖北省新华社分社自费补拍,并于2021年5月1日前提交图像电子版及纸版。逾时未交将无法正常完成学生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印制发放,并影响学历(学位)电子注册。

3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前往采相,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拍照。请参加采相的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戴好口罩,间隔一米,在采集室外面排队,在门口消毒,每次进一个学生拍摄。

4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由教务部学业管理科负责,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8147128。

 

附件:¸½¼þ£º2021½ì±ÏÒµÉúͼÏñ²É¼¯Ãûµ¥(µÚ¶þÅú´Î£©.xlsx

教务部

2020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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