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0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计划,教务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届本科毕业生所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
二、参评基本原则
(一)论文选题符合所修专业的培养目标,能够达到实习、实验、实训等综合训练要求,成绩在90分以上;
(二)论文查重率≤10%;
(三)优先考虑通过工程实践、实习及社会调查等实践形式完成的论文。
三、参评指标
本次推荐参评论文实行各学院限额推荐,经教务部审核后,予以公示、公布。指标按照相关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分配,推荐基数为2篇。
序号 | 学院 | 参评论文指标 |
1 | 电子商务学院 | 5 |
2 | 管理学院 | 17 |
3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2 |
4 |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 | 10 |
5 | 文法学院 | 4 |
6 | 物流学院 | 2 |
7 | 人工智能学院 | 5 |
8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4 |
| 总计 | 49 |
四、学院推荐评审要求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公道正派,能公平、公正的开展评审。
2.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教学第一线指导过本科论文;指导过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者优先。
3.所学或任教专业与评审论文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对参评论文要严格按照论文撰写基本要求认真评审,不得徇私舞弊或草率行事。
2.每篇推荐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人;评审专家不得参评本人指导的论文。
3.评审工作结束后,工科、艺术类专业论文评审专家填写《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工科、艺术类)》(附件2),人文、社科类专业论文评审专家填写《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人文、社科类)》(附件3)。
(三)评审结果公示
各学院应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填写《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
五、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类型
学院评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结束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件、推荐论文pdf和Word电子版、经评审专家签名的评审表扫描件电子版、学院评审安排和公示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各学院需对论文pdf和Word电子版认真检查验收,尤其注意以下几点:(1)插(附)图、表是否完整、完好;(2)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中间是否缺页;(3)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内容是否齐全;(4)pdf文档不包含作者、导师、致谢等信息。
2.每个专业两个文件夹(pdf和word版本各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专业命名,论文正文命名方式为专业+学号。
3.《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的排序以学院为单位(不分专业),根据论文评审质量依次进行排序。
(三)提交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逾期将视为弃权。
联系人:牟岩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25办公室
附件:1.¸½¼þ1£ºÐ£¼¶ÓÅÐãѧʿѧλÂÛÎÄÍÆ¼ö»ã×ܱí.xls
教务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