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将组织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
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体安排,包括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考核情况复查,组织校级抽查等。
(二)各学院(部)教学专项检查小组
组长:各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成员:各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
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自查、整改等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3月21日-4月2日,各学院(部)自查互查。
1.任课教师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考核材料进行自查。
2.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互查,并做好记载,填写附件2、3。
(二)4月6日-8日,各学院(部)整改。
(三)4月15日前,学校抽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及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考核。
(一)卷面情况:试卷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阅卷环节:评阅规范性(参考武汉工商学院课程考试试卷评阅原则及标准)、评分情况(用正数给分,各大题要汇总并标注总分;分数纠错处是否有阅卷教师签名等)、核分情况、集体阅卷情况等。
(三)试卷装订及考查课材料归档:按照《集中阅卷和试卷装订要求》,完整有序归档。
(四)监考环节:有监考记录单并经监考人签字。
(五)重点检查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包括试题难易度、题量适宜度与覆盖面分析、成绩分析、从卷面解答情况分析教与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六)检查标准见《武汉工商学院课程考试试卷评阅原则及标准》和《集中阅卷和试卷装订要求》。
四、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制度,熟悉规范要求,对照标准自查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记载。
(二)各学院(部)专项检查小组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无故降低检查标准,简化检查程序。各教学单位应在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全面自查与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课程考核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1),并将试卷及考查材料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3)纸质件汇总后于4月2日前提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三)各学院(部)必须针对本单位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四)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将在各单位组织整改后进行抽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课程考核材料检查结束后,教务部将对有关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教务部将严格核实并根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
联系人:刘瀚阳 电话:027-88147245
办公室:综合楼11楼1126室
邮箱:570764584@QQ.com
教务部
2022年3月18日